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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概述】公文概述

机关 时间:201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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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属于应用文.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处理公务而形成的文字材料.狭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公文.
    二,分类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指示,公告,通知,通知,通报等.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等.通知,公文纪要有时也可作为平行文.
    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公文内容有时限要求,需迅速传递办理的,称紧急公文.紧急文件可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时限要求越高,传递,办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但要"快中求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文的时效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常规公文,也应随到随办,以提高办文效率.
    公文按其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绝密,机密,秘密公文又称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需要控制知密范围和知密对象的文件.文件的密级越高,传达,阅办,保管的要求也越严.
    三,公文的行文关系
    (1)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可分为同一系统上下级之间的相互隶属关系,同一系统的平级机关之间以及同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平行关系,不同系统的机关,部门之间不相隶属关系.行文关系是根据行文单位各处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的.
    (2)建立正确的行文关系,遵守必要的行文规则,有助于机关,部门,单位维护正常的领导和管理,避免行文混乱,防止"公文旅行",克服文牍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一定的行文关系,规定和约束了公文按照一定的方向运行,通称为行文方向.行文方向是行文关系的反映.行文方向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在具体行文中,根据组织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逐级,多级,越级,直达,直接等不同的行文方式.
    (3)遵照以下规则:按照职权范围行文,按隶属关系行文,一般应当逐级行文等.
    (4)行文其他注意事项:主送与抄送应准确得当;一般应一文一事;准确把握联合行文规定,公布公文如不另行文,应在公布时注明.
    公文种类
    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公文作为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联系和处理各级机关公务的工具,体现着组织的意志,表达着组织的主张,显现着组织活动的行为目的.因此,公文的种类和体式取决于公文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与方式.不同的文种反映着公文不同的内容与作用.各机关在拟制公文时,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本机关的职权范围,所处地位与发文目的,正确使用文种.在机关单位,除了应用公文之外,经常用到的还有常用文书.常用文书包括:计划类,总结类,讲话类和信息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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