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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共同办理工作用词]两部门共同启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信息 时间:2020-12-09

【www.98iis.net--信息】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启动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工程实施单位申报工作于2010年1月中旬启动。

    工程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实施国家示范性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区培育计划;二是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以城市中小企业集聚区为重点,有计划地持续开展广泛的知识产权宣传和知识产权知识推广;三是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中小企业的实施,将知识产权专题培训作为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的重点内容;四是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分期、分批在具有产业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集聚区中选择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和品牌创造潜力的中小企业,实施重点培育;五是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六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工程计划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在全国培育形成百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建立百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服务机构,培训万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育形成万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形成有效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援助等机制;发挥中小企业集聚区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使我国中小企业整体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数量明显增长;推动发展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区城市。

    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共同建立工作机制,统一指导、组织工程的全国实施工作。在工程实施的具体支持措施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信部,将对纳入工程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项目、申请国内外专利费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服务机构建设及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其它相关项目,给以一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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