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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在什么位置_民政部在京召开部省(市)合作协议落实工作座谈会

纪委 时间:2020-12-20

【www.98iis.net--纪委】

  5月14日,民政部在北京召开部省(市)合作协议落实工作座谈会。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作总结讲话。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姜力、孙绍骋,民政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曲淑辉出席会议。
  李学举指出,要强化机遇意识。民政部签订协议,确定综合观察点,对大局讲是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战略,对地区民政工作讲是创造了发展机遇。特别是签订协议的省(市),通过签订协议文本,由省部两家共同部署民政工作,使民政工作的内容列入了民政部和地方党委政府规划,可以说不论在工作执行力度上,还是工作顺畅上,都是民政工作发展的机遇,一定要提高认识,倍加珍惜。
  李学举要求,要强化创新意识。签订协议,确定观察点,就是在要改革创新上有所突破,深入探索民政改革发展之路。各地要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加强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水平。
  李学举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协议事项,做好观察点工作,省级民政部门承担着重要责任。各地不能让协议和观察点成为一种形式,要落到实处,有成效,出成果。希望通过签订部省(市)合作协议和加强综合观察点建设,能够闯新路、出经验、出成效,实现发展自身、影响周边、示范全国。
  李立国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地要紧扣国务院区域发展规划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抓落实,围绕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落实,坚持从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新格局的高度抓落实,着眼于提升民政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抓落实。要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策法规,推行公开办事,不断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提升民政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部省合作协议落实成效显着
  综合观察点改革创新亮点频现


  记者从民政部14日在北京召开的部省(市)合作协议落实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民政部与各省(市)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均取得明显进展,首批民政工作综合观察点在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方面卓有成效。
  据介绍,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但由于历史原因或自然条件,出现了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民政领域也存在区域发展差异。为统筹区域发展,2007年以来,国务院批准了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启动了多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在这些区域发展规划和综合配套改革中,都包含了对民政工作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政部启动了设立综合观察点和签订部省(市)合作协议工作。对于部省(市)合作协议,民政部的原则是,只要国务院规划有要求,地方党委政府有积极性,民政部都积极给予支持。按照这个原则,目前民政部已先后和7个省(市)签订了合作协议,正在研究签订的还有9个省(市)。2009年,民政部还确定工作基础较好的6个省(市)为综合观察点。对于经济发达地区,重点是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为全国民政工作提供示范、展示前景。对于欠发达地区,主要是破解难题、重点解决保障民生问题。一年多来,已经签订协议的地区,认真细化协议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协议的落实;准备签订协议的地区,加强调研、理清思路、积极争取,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成协议的签订;确定为综合观察点的地区,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创造了许多典型经验。
  ——民生保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年多来,各地抓住签订合作协议的时机,争取将民政对象的生活保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盘子,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不断增加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大幅提高民政对象补助水平,着力创新管理思路和服务方式,有效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基本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社会救助方面,各地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并重点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查难问题,改进收入核对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的准确性、科学性。特别是上海市民政局加强部门协作,成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立了由民政牵头的跨部门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了与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有力地提高了居民收入调查的准确性,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形成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机制。重庆市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联动机制,统一了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缩小了城乡“三无”人员救助水平的差距。在减灾救灾方面,各地大力发展减灾科技,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了减灾、救灾能力。特别是广东省加强区域救灾仓库网络建设,扩大了救灾物资储备容量,缩短了救灾物资运抵灾区时间。上海市引入社会力量建设科技备灾体系,构建了以车载卫星通信保障、数据中心和远程教育服务平台为基础的“天地复合型”服务专网,提高了备灾工作水平。在优抚安置方面,各地在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的同时,重点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扶持就业政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路子越走越宽。特别是广东、江苏、重庆3省(市)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免费培训政策,由政府出资,全面推行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有力地提升了退役士兵的技能水平,就业率提高到了90%以上,市场经济条件下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明显缓解,有力促进了军队和国防建设。
  ——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一年多来,各地致力于提高民政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大力拓展民政领域的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了社会需求。在社会福利服务方面,各地以发展养老服务业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加快建立、实施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政策,产生积极效应。特别是北京市以大民政理念为引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2009年出台110多项惠民措施,基本惠及全市所有家庭和社会成员,尤其是使老年人享受到了空前的社会关爱,实现了孤残儿童成年后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成都市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农村五保对象全部集中供养。各地还普遍完善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政策,积极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继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服务为重点,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适度普惠的新型社会福利服务新格局。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各地围绕规范管理、强化服务,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特别是重庆市按照乡镇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使行政区划格局更好地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广东省开展了特大型乡镇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研究,形成了专题报告。江苏等省(市)建立了地名信息网络,丰富了地名服务的手段。福建省积极探索民政对台工作新机制,想方设法保护大陆配偶在台的正当权益。上海市推出“低消费殡仪成套服务”,设立帮困济丧基金,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使更多困难群体享受到优惠政策。在社会工作方面,各地利用机构改革单设或挂牌了社会工作行政机构,积极开展试点实践,大力培育服务载体,不断开发专职岗位,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拓展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作用更加显现。特别是上海市民政局与市妇联、市文明办、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侨办、市委统战部、市残联等联合发布加强社会工作的文件,为深入推进上海社会工作发展、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夯实了基础。深圳市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仅2009年就投入1亿余元。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各地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开辟慈善项目,开拓募捐渠道,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在支援我国西南抗旱救灾和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自治的功能进一步增强。一年多来,各地积极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社会自治功能,便利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各地探索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培育发展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了社会组织自治功能的有效发挥。特别是广东省改革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异地商会成立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原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简化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试点,已经出台政策文件。在社区建设方面,各地着力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服务,提高了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特别是深圳市探索构建了由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单位等组成的,多层次多结构社区综合治理体系,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上海市普遍建立跨部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将涉及社区居民需求的事项整合到受理中心的若干个窗口集中服务,实现了群众办事只需进“一道门”即可解决,大大提高了社区服务的效率,大大方便了居民生活。
  ——制度创新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一年多来,各地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协议的约定,积极推动政策创新,有的还将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规,使改革创新成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广东省在协议签订后,制订、修订了17个方面的政策规定,涉及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救灾物资储备调运、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等,全面提高了民政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江苏省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填补了我国慈善立法的空白,为全国性慈善立法提供了参照。江苏省实施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衔接制度,对于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也有重要参考意义。湖北省出台了农村低保对象核定办法和低保工作规程,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
  ——民政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一年多来,各地以落实协议为契机,大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在加强基层、夯实基础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积极成果。陕西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省编办支持,在全省所有乡镇建立了民政工作站,每站平均3.3名工作人员;在各村普遍聘用1-2名民政信息监督员,既壮大了民政工作队伍,又建立了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湖北省编委出台了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的措施,全省乡镇普遍加挂了民政办公室牌子,增加了人员编制和工作力量,有效缓解了基层民政力量薄弱问题。湖南省提出了市州和县级民政工作经费预算标准,明确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配置指标,全省乡镇民政干部增加了一倍以上,民政部门所需工作经费也得到较好保障。各省(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普遍增加了投入,加快了建设进度。2009年北京市、江苏省项目建设投资均达到50多亿元,陕西、安徽省还将众多民政项目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使民政事业经费有了稳定的保障,民政部门的服务设施和条件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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