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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妻女2|妻女遗体已找到 浙江“开车过溪”男子后悔了

组织讲话 时间:2019-12-17

【www.98iis.net--组织讲话】

其实我们应该看得出来,车主是个喜欢涉险而且是个有组织的人,应该知道涉水的危险和后果,在带着自己最亲的人的情况下,车上是否必准备了应急自救的设备? 车主的妻女是在什么情况下从后备箱出去,而车主是从车顶出去的情形,难道车主没有至少先把自己的孩子送出车外然后自己再出去的举动?没有开车涉过水,所以想像不出来当时的情景。
此事件中只有梁峰一人逃生,事后他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对此,梁峰没有回避,回应了一些质疑, 不是说像有的报道上说我要测试车辆性能,也不是有其他的意图,纯属一次意外的事情。我平时就喜欢户外的一些项目,有些人可能不懂,你干嘛好路不开,去开水路,这可能就好比到游乐园玩,你不坐私家车非要去坐过山车。但既然出了事,失误肯定是有的,主要是我判断不准确。
小白呢我简单的了解过了这样的一个事件,有相当一部分网友,反复在说,这个人不该不负责任地把车开进水里,也有人说,应该判他过失杀人等等!请大家不要乱说,请把所有的目光集中在整个事情的过程中,从这个男人的叙述来看,明显就是故意杀人!即使判他过失杀人也是对他的宽纵!
不过小拜年我还是觉得,此人故意杀人罪完全成立!试想,一、当他开始站上车顶时,他的老婆和孩子应该同时站上了车顶才对。如果他自己站上了车顶,而老婆孩子没有站上去,他想害死母女的面大,最起码是没有施救!二、如果他和老婆孩子一起上了车顶,老婆和孩子是被水冲走的,那就要追问,他当时是否施救了?怎么施救的?这些细节十分关键,怎么没听他说?国外就是通过他本人叙述这些细节来判断他的陈述是否有矛盾之处来断案,我们不能听其简单叙述了之!按理来说,他和老婆当时应该紧紧地先护着孩子才合情理,如果孩子老婆是被冲走的,究竟是谁先松了手?眼看着孩子老婆被冲走,他又做了什么?警察必须负起责任来,甚至完全有必要对其进行测谎!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大家千万别忘记一点:看看第一篇报道,据他本人说,他的老婆抱着孩子试图从后备箱逃生,被水冲走的!那么我就要问了,他老婆为啥在没把握的情况下,抱着孩子去尝试从后备箱逃跑,要想跑,正常情况下也是他先去尝试,稍微有点常识的大男人,也会把孩子和老婆先弄到车顶,自己再去找逃生办法的!而且这个孩子才6岁,他不会站在车顶顶着孩子吗?这个男人一定就是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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