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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可以和应当_法律上废除贪官死刑的条件已经成熟,为什么贪官不判死刑

法律 时间:2020-05-29

【www.98iis.net--法律】

中国既是法律上规定死刑最多的国家,也是实际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多到最后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都被视为国家秘密。   在99.99%的官员根本就不会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保留死刑,只会给司法腐败留下缝隙,正面意义不大。   通过大量的成本规定死刑条款,但在司法实践中又很少适用,这意味着投入产出的严重不对等,是一种立法上的严重浪费。   今天讲的话题似乎和经济无关,是关于贪官死刑的。但其实,这本身是一个经济问题。了解经济学思想史的人都知道,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法律经济学在反垄断、合同、侵权等领域崛起,法律经济学迅速成长为经济学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支,这是经济学帝国主义在法律领域的扩张和体现。自贝克尔获奖之后,这两年在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竞猜中,我甚至看到了美国的法官波斯纳的名字,说明这个领域的影响力很大。   中国反贪史上最著名的贪官之一,前国家能源局煤炭司的副司长魏鹏远,10月17日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魏鹏远官不大,只是一个正处级官员,但其贪腐金额惊人,判决书显示,仅受贿一项,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911317亿元;还有1.3亿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4年5月,魏鹏远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时其家中发现2亿现金,重1.15吨,清点这些现金调了16台点钞机,当场烧毁了4台。其在能源局工作六年,平均每天受贿10万。   在魏鹏远之前,受贿2.4676亿的白恩培,也被判处死缓,并判明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意味着,白恩培有幸成为新中国法制史上第一位被判处终身监禁的人。十八大以来受贿金额过亿的据统计省部级官员有6人:其中白恩培2.4676亿、朱明国1.41亿、周永康1.3亿、金道铭1.2亿、万庆良1.1亿、毛小兵1.05亿。这六人,无一人被死刑立即执行,事实上,十八大以来,迄今为止,没有一位贪腐官员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魏鹏远案件的判决,在我看来是法律上是否会废除贪腐犯罪死刑的标志性事件。魏鹏远贪腐数额之大,影响之恶劣,都百分之一万满足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但仍然被以认罪态度好,退赃等理由免死,在我看来,这几乎意味着贪腐犯罪从法律上废除死刑的条件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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