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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9年8号公告_海关总署:2009年海关加工贸易内销征税302.3亿元

收费站 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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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从海关总署获悉,2009年全国海关加工贸易内销征税302.3亿元,在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大幅下降13.7%的背景下同比增长12.6%,比2008年历史最高水平268.6亿元多收33.7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加工贸易内销,就是将原先要通过加工贸易出口的产品,转为向国内市场销售。在外需萎缩的2009年,这种转变成了众多加工贸易企业的避风港。加工贸易内销,企业必须办理海关手续并向海关交税。因为这些用于加工产品的原料等原先都是保税进口的。

    2009年对于办理加工贸易内销手续的企业来说,有很多利好,有利于扩大内需。首先,加工贸易内销征税缓税利息率降低了,由6.12%调整为0.36%。同时,海关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允许信誉良好联网企业“多次内销、一次申报”,并可在内销当月内集中办理内销申报手续。通过前移、后置和加快办理速度直接缩短了内销时间,方便企业开展内销业务。

    方便内销企业得了实惠,海关的内销征税也水涨船高。海关及时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单损耗、边角料和放弃货物监管,引入中介机构协助海关核查,使内销征税效率不断提高。海关还全面组织开展对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盘库核查,以数据监控和税源分析为依托,分阶段对所有联网监管企业进行库存核查和到期帐册的核销工作。他们主动跟踪税源大户,加强内销征税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申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内销征税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期核销和税款的应收尽收。据统计,2009年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共计内销征税120亿元,占同期内销征税总额的40%。

    加工贸易内销在为海关带来税收的同时,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实现了转型升级。企业发展了,就业就有了保障。此外,优质的“出口”商品投放到国内市场,满足了市场需求,提高了群众生活水平,使国内百姓也能分享我国加工贸易带给世界的巨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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