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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同事车祸身亡|男子车祸身亡,妻儿索赔300万意外险被拒!法院支持

法院 时间:2019-05-16

【www.98iis.net--法院】

一名机动车驾驶员凌晨在一起单车事故中身亡,留下总额超千万元的寿险和意外险保单。可他的妻儿在申请索赔其中一份300万元的意外险时,却遭遇到拒赔。保险公司于是成了被告。不过,这次法院的判决却支持了保险公司的做法,二审也维持了原审判决。

丈夫事故身亡 妻儿索赔巨额保单被拒

2015年1月20日2时40分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杏林大桥(进岛方向)引桥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桥体护栏发生碰撞后右侧翻起火,造成车辆烧毁,驾驶员当场死亡。

这起事故中的死者姓陈,2014年5月,他通过网络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意外险。2014年5月2日,保险公司签发相应保险单,载明:投保人陈某某,被保险人陈某某,保险期间自2014年5月3日至2015年5月2日止,保险项目包括意外身故、残疾及烧烫伤(该项目保险金额300万元)及其他项目,保费2100元,受益人法定。

事故发生当天,陈某某的妻儿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却不予赔付,并于2015年5月8日向其发出《解除保险合同通知书》。

拒赔的依据是《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行使法定解除权

死者在投保时究竟存在哪些情况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后果?

保险公司辩称,根据公司规定,涉案保险要求投保人填写《财务告知书》,其中要求投保人填写现时仍生效或同时申请之寿险及意外险。而根据事后调查,死者陈某某当时符合要求的保险共有15份、保额合计785万元,但他在填报史带保险的《财务告知书》时仅填写了2份保险、保额合计30万,系故意不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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